【上級文件】關于轉發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時間:2010-05-123903
揚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
揚安辦〔2010〕12號
關于轉發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安全生產委員會,市經濟技術開發區、化學工業園區、蜀岡—瘦西湖風景名勝區、新城西區管委會,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:
現將省安委辦轉發的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(安委辦〔2010〕9號)轉發給你們,請各地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。
各縣(市、區)、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繼續深入開展“安全生產年”活動階段性重點工作,結合當前開展的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,認真排查治理汛前及汛期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,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,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,嚴防因雷電、臺風、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,為保持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,特別是在上海世博會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提供安全保障。
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